1
中秋节的夜晚,收到李菁发来的祝贺短信,简单的四个字“中秋快乐”,我回了同样的四个字给她。
城里的月亮很圆很大,可在万家灯光的映衬下却暗淡无光。
有多久未见到李菁了?我怅惘地发现,我和她,居然认识了十年之久,十年的光阴并未将我们的友谊沉淀成芬芳佳酿,曾经浓烈如酒的感情,终于一点点淡至清浅如水。
十年里,我们见证了彼此所有的成长、疼痛、叛逆、迷惘甚至狂乱,我们曾经血脉相连心灵相通,一天一天,生活的河流从我们之间淌过去,我们终于站在了河的两岸。
下一个十年,我们或许还将默默地眺望着对方的生活,目睹着对方变得成熟、世故甚至面目可憎,我们之间的河流将越来越宽广,站在两岸的人再无交集的机会。
十年后的中秋节,我曾经最最亲爱的朋友,你还会淡淡地想起我来吗?
2
认识李菁那年我还只有十七岁。单薄、瘦弱、多愁善感,长长的刘海遮住半张脸,掉进人群中连影儿也找不到。
八月的一天,同样十七岁的李菁推门而入的那一刻,我几乎以为看到了整个秋天灿烂的阳光。李菁穿一条白裙子,见人未语先笑,大眼睛弯成月牙儿,有一种老辈人欣赏的那种喜气洋洋的美。
她那时的名字十分恶俗,居然叫金莲,不过倒是和她那种世俗的美貌相匹配。为这个名字她对父母愤恨了好多年,二十二岁那年终于改过来,所以,我还是循着她的所好叫她李菁吧。
说实话,初见李菁我就有自惭形秽的感觉,但同样的背景,同样的工作环境还是让我们成了如影相随的好友。我们都是师范生,被分配到这个偏僻的小镇来当孩子王,心里多少都有点不甘心,课余时间总有无限精力要发泄,跳舞、溜冰、打球、登山,哪里热闹就往哪里凑。镇上的人戏称我们是“双生花”,我们高矮胖瘦都差不多,穿上同样的白裙,留同样的披肩发,仗着青春无限,在小镇中招摇过市,引无数青年竞折腰。
接触过之后大家会发现我们其实很不一样。李菁是个发光体,热力四射,疯起来没有节制;我比较懂得控制贪玩的本性,相对来说更能耐得住寂寞。平常没有节目时,我可以静静地在宿舍看一整天书,李菁却一个劲儿地嚷着说“好闷啦”。于是她很快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初恋,对方同样是年少英俊,郎才女貌,一时风光无限。现在想来那个男子生性轻薄,因为李菁本名金莲,喜欢叫她“小潘”。能将女友比作武松刀下的潘金莲,想必爱心有限。
走在街上,李菁总是左手牵着男友,右手牵着我,张扬地笑着说男人可以换,朋友是一生一世的,所以要用有力的右手握住友情。
我们一开始都是代课教师,有一阵学校连续两个月没发工资,我们真的是穷得揭不开锅了,李菁从男友那里借了一笔钱,也不多,早上去早餐店吃米粉时,我们为了省钱都吃小碗。那时候我还在发育,老觉得饿得慌,李菁总是把她碗里的米粉往我碗里拨,吃两口就抹抹嘴说饱了。
多少年过去了,我一直还记得,她往我的碗里拨米粉后,装作吃饱了却忍不住往我碗里瞥一眼的样子。
3
如果不是初恋失败,或许李菁就一直待在那个小镇里,相夫教子,岁月静好。
为那个男人,她吃了不少苦。小小年纪避孕措施做得若有若无,十八岁还未到就怀孕了。关键时刻,那个男人居然玩起了变脸,很快厌弃了哭哭啼啼要他负责的李菁,开始追逐镇上另一位漂亮女孩。
那些日子,李菁根本不能一个人入睡,黑暗的夜里,她伏在我的肩上荷荷哭泣,嘴里不断喃喃地说:“小眉,他真的不要我了。”我一遍遍拭去她的泪水,在她耳边坚定地说:“不要怕,你还有我,我会一直在这里陪你。”
只要你需要我,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分享你的喜悦、忧伤和疼痛,男人会变心,爱情会褪色,但是请相信我,我不会抛弃你,友情不会。十八岁的我这样忠贞地想。
因为害羞,李菁选择了药流,谁知药流不彻底,只有到县城里去做人流手术。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她紧紧地握住我的手,一手的汗,软软的小手在我掌中怕痛似的颤动,我只有苦苦央求医生,让我留在她的身边,借这双手给她传达微薄的力量。
做完手术后,我惊讶地发现她一下子憔悴了不少,仿佛丰盈艳丽的花儿一夜之间就枯萎了。
我从饭店里买来鸡汤喂她喝,她头也不抬地喝着鸡汤,眼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