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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我不投降!

冯万难进入崇仁城后不久,沛王谭星也随之屁颠屁颠地赶了过来,像这种人打仗出力时总喜欢躲在后面,等到要分功劳的时候就赶紧窜到前面去,跑的比谁都快。对于这样的小人冯万难可不会惯着他,当即就向侍王参了谭星一本,但侍王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明显表现得不够强硬,甚至可以说护短。

侍王之所以能成为太平军余部的核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人宽大,深受部下爱戴,用简单的说法那就是老好人。这样的老好人,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很受他人欢迎,在军队中也能为自已争取人心。但同样有一个严重的缺点,那就是不能够严肃军纪。大家都知道你好说话,违反纪律无非是跟你说两句好话后,你就会放过人家。

而冯万难则不同,对于冯万难来讲,关心他人是必要的,但坚持纪律同样必要。如果因为坚持纪律要当恶人的话,冯万难并不介意去当这个恶人,甚至为此去当最大的大恶人他也无所谓。因为只有把坚持纪律的观点贯彻下去,才能让大家自觉遵守纪律,才能够维护最多数人的利益。

侍王李世贤在这方面就有严重的缺点,其手下听王陈炳文,此刻就拥有兵力7万人,眼见天京失陷,天国前途黯淡,就想着背叛天国,投靠清妖,一连写了好几封乞降书递到清军营里,结果却因为行事不够缜密,被太平军一方的人侦知。对于这种标准的叛徒,侍王李世贤依然没有选择多做处理,而是有意袒护。光是凭这几点,冯万难就知道历史上的天国败的不冤。

虽说李世贤为人机警,强于征战又善于御下。但这种遇事一味姑息纵容属下的习惯,只会导致属下逐渐各行其是,革命意志涣散。说白了,你对人家施以的不过是小恩小惠而已,怎么指望人家顶得住清军大恩大惠的诱惑呢?对于叛徒这种反复无常的小人,杀掉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既然李世贤不听自已的话,冯万难也没啥好办法,总不可能自已带队杀过去吞并人家吧?六千人吞并七万人?

虽说冯万难很不爽谭星、陈炳文这类小人,但有了他们的九万兵马,确实能够对如今的战局产生积极影响。

如今的战局是,太平军在江西的全部力量都聚集在了一起,总体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侍王李世贤及其各部,这支部队人数最多,兵力最强,声势最为浩大。在地理上主要分布在崇仁地区。

另一部分则是康王汪海洋及其各部,这支部队人数较少,兵力也弱一些,声势更是不如会师后的李世贤部。这支部队在地理上主要分布在位于崇仁东北部的抚州。侍王与康王两部互为犄角,相互策应。

清军的布置则是席宝田负责攻打崇仁的李世贤,鲍超负责攻打抚州的汪海洋,江西本地的防军王沐部则负责割断李世贤与汪海洋之间的联系。

而在清军诸军中,鲍超的霆字营为最强。提起这霆字营,闻者无不色变。霆字营,又称霆军,是曾国藩直属的湘军序列中战力最强的存在。霆字营初战,就显露出其非比寻常的战斗力。

湘军的战术,大多数是以静制动,也即通过不断筑垒的方式逼近围困敌军。哪怕是野战,湘军更为强调的都是坚守阵地,以火力给予敌人大量杀伤,等到敌人崩溃后再转入追击。

但鲍超不同,他根本不玩以静制动这套,他玩以动制动!俗话说,当一个人显露出与他人的不同时,基本上有两种可能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这人是个沙比,别人干啥他非不干啥。第二种情况则是这人是天才,他能干的,别人都干不了。而鲍超,无疑是第二种人。

对于湘军来讲,火器为长,肉搏为短,因为肉搏太考验士气了。长毛人多,又极善伏击,一个不小心就容易着了人家的道。想想看,当一小队湘军轻敌冒进,结果四周突然杀出一大堆长毛,此时的湘军会如何?恐怕只有崩溃了。

而且即便长毛没有设伏,主动进攻往往也是不合算的买卖,因为太平军善于防守,善于筑垒,强攻总是要损耗大量兵力,此时不如不攻,长期围困更能节省兵力。

但是鲍超偏不这样干,不管什么人来劝他不宜强攻,应该徐图之,他都是一概不听。不管你的防御坚固,不管你的兵力多么庞大,鲍超对此都是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打”!

鲍超的初战是有名的亿生寺之战,鲍超以霆军五营连同多隆阿马队数百骑便敢于向数倍于已的太平军发动攻势,“分中左右前后五路进攻黄蜡山等处贼巢”,结果不仅把敌军打的大败,更是取得了歼灭五六千人的战果。

清军内部都是称赞此役是罕见的奇捷,鲍超及霆军也一战成名,接着几乎所有太平军的名将都被鲍超打了个遍。在湘军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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