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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去小饭店吃酒席(2)

“楚歌来了,什么时候到的?外面多冷,快进屋呀。”没想到来自省城的金华也跟兰米米一样的打扮,不同的是,她的貂皮大衣是黑中泛着深紫色的。兰米米这时终于不再大嗓门,指着金华的背影悄声跟身边的人说:“看到没,这是彩貂,高级的,墨市都买不着。等明年冬天的,我非坐火车去省城买一件不可。”又来扯金华的胳膊,满脸媚笑问:“大记者,你这件貂多少钱,得个一万二三吧?在哪儿买的?”

金华哈哈大笑起来,朗声说:“不贵,才两万块,省城大商场里有的是。”说着挎了楚歌的胳膊踩着猫步往饭店里走,高跟鞋足有七八公分,原本矮小的她看起来跟楚歌身高差不多。

也是,数九寒天,刺骨的寒风吹得人瑟瑟发抖,楚歌随金华兰米米一行人进了饭店屋里。

一进大厅,右手这边有一间小屋,门上贴着“接待室”的字样,乡亲们出出进进去写礼账。楚歌不知道这礼账是谁设的,毕竟,楚歌的弟弟金水也住在小镇,很多人都是冲着金水来赶礼的。

饭店宽敞的大厅中,脏兮兮的大圆桌和塑料凳堆在一角,有人随便放了桌子,热热闹闹地打扑克、打麻将。音箱轰响,放着流行音乐,人们都敞开嗓门说话,整个大厅一片喧闹。

东侧的墙上是一幅永久性的大幅帘幕,上面是喜庆的团花寿字,以及松鹤等图案,上书“庆祝王艳梅老人六十寿诞”,左右各垂下一联,分别是“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整个帘幕都显得陈旧,只有老人的姓名明显是新换上的,非常醒目。帘幕前的条案上,几个本家的女人正在忙着摆果盘和点心。

兰米米见金华和楚歌无比亲热的样子,知趣地退回到穿貂的几个人之中。金华拉着楚歌来饭店的一个小隔间见老太太,花甲之年的王艳梅穿着大红袄孤零零坐在小火炕上,显得比实际年龄苍老了许多。她满头白发在脑后梳成一个极小的鬏鬏,脸色苍白灰暗,嘴唇发紫,微微气喘,呈现出一种病态。

楚歌轻声问:“大娘的身体?”

金华打断她说:“我妈的身体可好了,这不,天天给我弟一家三口做饭洗衣,还养鸡养鸭养大鹅,每年都给我留小鸡大鹅啥的,不回来取根本不行。妈,这是秦楚歌,上咱家来过,记得不?我同学。”

王艳梅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看来什么也没想起来,喏喏道:“同学啊。坐,坐。”

金华东拉西扯开始讲上学时候的事,楚歌听得出她都是在胡说,那些事,楚歌一点印象都没有,却插不上话。她想问问稿子在哪里,有没有留下修改意见,吃过席之后去哪里修改……金华一听到她提到“稿子”二字,立刻笑着截住话头说:“今天不提这个事啊,咱们改天再说。”

稿子可以改天再说,礼却必须马上奉上。楚歌急忙把攥有手里的钱交给她,解释说:“实在拿不出手,就是一点心意,给大娘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金华捻了捻手里的钱,假笑了一下,也说了些客气话,就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十点二十八分,由镇中学一名教师客串的司仪出场宣布仪式开始,老人就坐,司仪说了一些吉祥话,然后就是点蜡烛,唱生日歌,按长幼为老人拜寿,亲友代表讲话。礼成,司仪意犹未尽,又为大家即兴唱了一曲《母亲》,转眼间忙活了半个多小时,仪式结束,热闹的鞭炮过后,开始上席。

帮忙的早在饭厅里放满了桌子,随即座位上坐满了人。有几个空座,却早已有人占好了座位,楚歌向周围看了一下,再也没有空下的位置了。看来只好等下一悠了,乡下的酒席就是这样,饭店小,只能放几张桌,人却多,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多多少少总要随份礼,随了礼,一家几口就都可以去“坐席”,家里停了灶,老婆孩子都来吃。

吃饭的声音,劝酒的声音,等在吃饭的人后面的人一边看别人吃饭,一边说话的声音,吵得楚歌头晕眼花,加上早起也没吃饭,现在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楚歌很是疲倦,也确实饿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些人吃完了,可他们还没有起身,等在后面的人就迅速地挤上去,占好了坐位。从前,楚歌遇到这些事总是随了礼就回家吃饭,今天想随大家一起吃酒席,但看起来实在难以挤上去。

幸好这时金华带着郑洪秀和韩康一起走进来,金华一边走,一边喊待客的:“让当街的往后排,我同学,市里的,一会儿还要赶回去。”

见了楚歌,金华瞪大眼睛不相信地说:“怎么,头两悠没吃上,你呀,还和人家讲文明呢,再讲可就连饭都吃不上了。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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