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睡眠也好了,吃饭也多了,奶水竟然也足了,王耀可算吃了上了饱饭。
七天后,王耀果然好了许多,手脚也不再冰凉。
王耀认为,这些都是凑巧,绝对不是那“明眼”的功劳。
秀兰却对“明眼”深信不疑,并且感叹,还是娘家好,不仅父母心疼她,村里的庙也大,“明眼”也很灵。
第八天,王大海来接秀兰回去,先挨了岳父岳母一顿训斥,最后到秀兰跟前,又是认错又是哄,态度极其端正。
秀兰思量着,一直住在娘家不是个事,就是得让王大海拿出诚意来。
于是她对王大海提出三个要求,
1,分家了就按分家的过,谁家的活儿都自己干。
2,不准再打她。
3,缝纫机必须要回来。
王大海说:“家里的哥哥姐姐都没上过几天学,我都上到高中了,多干点活应该的,现在也好几年了,以后就各过各的。咱俩打架的时候,我没真的用力,你看你给我挠的,以后我保证打不还口,骂不还手。”
秀兰看着王大海脸上被她挠的伤痕,感觉有点好笑,但是她没有笑出来,因为还有第三件事没说。
缝纫机的事实在让她难以释怀,那是她结婚时婆家买的唯一值钱的东西,而且是她最喜欢的东西。
于是她说:“要我回去,必须把缝纫机要回来。”
王大海说:“缝纫机在家里了。”
“真的?”
“真的。”
秀兰当即抱着王耀,跟王大海回家了。
到了家里一看,确实有一台缝纫机,不是他们结婚时的那一台,而是王大海新买的一台。
秀兰当场就气哭了,又对王大海一顿臭骂:“你大嫂那个疯子,我的缝纫机,一次没用,结婚第二天她说要搬走,你们全家就让她搬走,你撅着屁股干了这一年活,置办杂七杂八,就剩下这点钱,全买了这缝纫机了,以后我和孩子吃什么喝什么,你个王八X的可真有能耐。”
王大海说:“别管是哪台了,咱们有手有脚的,以后好好干,多挣钱就是了。”
秀兰哭着又骂了半天,最后考虑到刚从娘家出来,不好再回去,只能委曲求全住下了。
王大海虽然太老实,但好在勤快本分,也没什么不良嗜好,对此秀兰还是比较满意,他们的日子也就这么过下去了。
过了秋天,秀兰才去给王耀上户口,当时还没起好名字,秀兰就让负责登记的大姐给起个,那个大姐随口说:“就叫王耀吧,光宗耀祖。”
秀兰觉得挺好,就这么登记上了。
王耀这才知道,父母给自己起名字这么草率。
无所谓,反正早就习惯了。
从此以后,王耀就叫王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