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友谊!林妹妹什么都好,就是吃东西太过挑剔这一点不好。
某种程度上,与其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倒不如说食不同不相为谋。火锅党表示,地球上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吃火锅,一类不吃。讨厌火锅的人中有袁枚,他给出的理由是“物经多滚,总能变味”,和某人的观点倒很像。火锅算是争议较小的了,不像有些食物那样性格鲜明,爱之者恨不得天天吃,憎之者巴不得地球上没这类东西。
我可以想到的例子有香菜,我们那叫芫荽,此物气味辛辣,不是所有人都能消受得了的,估计吃和不吃的人数能够大致持平。我们家的人都爱吃香菜,煮面做菜末了都不忘撒把香菜,有时去外面吃早餐,听见顾客要求“老板,来碗牛肉面,不要香菜”,我差点儿没出声让老板把他不要的香菜多多地撒在我碗里。
还有榴莲,这东西闻起来有股臭味,吃进嘴里却很香甜,据说还有大补的功效。“一只榴莲九只鸡”,广东本地人产后或者病中都会进食榴莲。很多人受不了榴莲的怪味,我有个同事,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至今仍然讨厌榴莲,人家送他老婆一只榴莲,他趁老婆不注意扔到了垃圾屋里。榴莲可是很贵的,他老婆气得不行,和他大吵了一架,差点儿没闹离婚。后来两人各让一步,老婆可以吃榴莲,但最好是在老公进屋之前吃掉,免得那股气味熏坏了他的鼻子。
有句话说“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用在口味方面实在是太贴切了。人类基本可以通过饮食习惯来划成无数小族群,每类族群往往都以为自己的饮食品味最高级,非我族类的则斥之为“野蛮行径”。中国人看不惯西方人吃牛排都要吃血淋淋三分熟的,认为无异于茹毛饮血,西方人更加不明白中国人怎么什么都能吃,连“人类的朋友”狗狗们都不放过。实际上,在口味上谁又比谁更高贵呢?西方人嘲笑我们吃狗,那么牛就不是人类的朋友吗?牛还勤劳勇敢呢!关于吃不吃狗肉,林语堂说得最好,他说犬为六畜之一,食狗是中国人的传统,如果连这都要嘲笑那就是数典忘祖。这个问题不再多说,免得被激进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打死。
饮食习惯往往是最顽固的,这时候就有一个问题,万一你和别人有了口味上的严重分歧怎么办?我的态度是,有分歧是难免的,但底线是不要一产生分歧就指责对方品味低劣不懂饮食。分歧产生在陌生人之间,问题还不大,顶多在微博上舌战一场拉倒,要是产生在夫妻之间,问题就可大可小了。好的夫妻往往在口味上互相同化。碰到这类事如何处理,《浮生六记》中的芸娘是个好例子。
芸娘特别喜欢吃臭腐乳和虾卤瓜,在清朝这是很微贱的食物,而且有一股臭味,她的丈夫沈复见了,就逗她说:“狗因为没有胃才吃粪,屎壳郎因为要变成蝉才团粪,你是狗呀还是蝉呀?”以此讽刺她爱吃口臭的。芸娘回答得很妙,她说:“情之所钟,虽臭不嫌!”天下爱吃臭豆腐的人都可以用这句话来勉励自己。更妙的是,她不仅没有因自己喜爱食臭而妄自菲薄,反而再三劝说沈复不妨尝尝。在她的游说之下,沈复终于“掩鼻略尝之”,没想到一尝之下,发现这东西确实可口,从此也爱上了这一口。
当时读《浮生六记》至此处时我不禁笑了,想当年,我遇到坚决不吃香菜的男朋友时,也是像芸娘这样循循善诱的,此君受不了我的软磨硬泡,开口吃了人生中第一口香菜,惊叹“真的挺香的”,一转身加入了香菜党的行列。
也许你会指责我们太过多事,不该干涉枕边人的饮食习惯,其实我和芸娘的初衷是一样的,我们吃到了好的东西,就恨不得能够和喜欢的人共享。其实很多看起来怪模怪样的食物,只要“掩鼻略尝之”,就能体会到从未尝试过的美味,不信的话,你下次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