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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小说网 > 皇权悲剧 > 第100章完结

第100章完结

就连子孙后代也要遭殃!可见,商王已经拥有很大的权威,君臣之间的关系已经与原始的民主政治相去甚远。

1. 血缘宗法关系——君主专制的“生长点”

众所周知,在中国历史上,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族组织曾经长期存在。在原始社会末期,当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从而使国家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时,原有的氏族组织依然存在,只是在功能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就开始履行国家机器的职能,即由原来的氏族组织转变为国家机器。

例如,在进入阶级社会后,支撑着商朝政府的社会支柱就是商族内的各个商人宗族(特别是同姓宗族),血缘纽带并没有被切断;在很大程度上,王朝的社会组织结构与商族共同体内的宗族组织是统一的。

商朝灭亡以后,西周实行“宗法分封制”,情况更为典型。在这一制度下,周王自为大宗,以分封出去的各国诸侯为小宗;诸侯又在其所辖封域内分封子弟、亲属、功臣为卿大夫;受封的卿大夫又依法炮制,建立“侧室”或“分族”,最终形成了一个“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的体制。

当时,卿大夫以邑为家,诸侯以国为家,天子以天下为家。周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卿大夫、卿大夫与士的关系,一方面固然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是血缘宗族关系。在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过程中,血缘宗族组织非但没有受到破坏,反而和国家政权结合,政权与族权、君统与宗统结合,而君主专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这种血缘宗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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