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限制皇权的法律文件——《训政细则》出笼了。
同治十三年(1874年),亲政还不到一年的同治帝突然得了不治之症。消息一传出,嗜权如命的慈禧就全力以赴地投入皇位之争。在她的策划下,醇亲王奕■之子载湉即位,是为光绪帝。因为载湉即位时才4岁,所以慈禧再次垂帘听政,并“信誓旦旦”地表示:这是“权宜之举”,“一俟嗣皇帝(指光绪帝)典学有成,即行归政”。
到了光绪十二年(1886年),光绪已经16岁,快要成人了。这时,慈禧碍于祖制,不得不做出准备“归政”的姿态。六月,她亲自召见醇亲王奕■和礼亲王世铎等人,表示:从今年冬至开始,由皇帝亲自前往圜丘行礼,并于明年举行“亲政大典”。
乍看起来,慈禧是在信守诺言,准备把皇权归还给光绪。可是,慈禧这个人权力欲很强,不甘心“大权旁落”,盘算着如何在光绪亲政后继续操纵清廷的大权。对此,醇亲王奕■当然是“心领神会”。作为慈禧的亲信,奕■深知这个女人不简单,此举只不过是想考验一下群臣的态度,看他们对她是否忠诚?
奕■果然没有让慈禧失望!没到5天,他就想出了一个“训政”的主意,并带头上奏,请求皇太后“训政”。在这份奏折中,他首先对慈禧歌功颂德,吹嘘了一番她的“文治武功”,然后找出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提出:待皇帝年满20岁才归政,而且光绪亲政后,也应当永远依照现有规制,一切事情先请示皇太后,再向皇帝奏闻。这样一来,不但大大推迟了光绪亲政的时间,而且把慈禧把持朝政的局面“永远”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