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quo;,使其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政治体制又发生了很大变化。
宋朝时,设置“中书门下省”作为宰相机构。为了分散相权,皇帝有意设立多位宰相,一般是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参知政事”为副宰相。起初,参知政事的地位还比较低,后来与正宰相没有多大差别,使宰相的权力更加分散。此外,又设立枢密院(长官是枢密使)、三司(长官是三司使),负责掌管全国的军队、财政,以分割相权。
金国入主中原后,废去中书省、门下省,以尚书省总揽政务。元朝时,在中央设立中书省,负责统领六部,长官为中书令,下面有平章政事等多位官员,相权又有所恢复。
(5)衰落期:明朝至清朝末年
宰相制度无论怎么调整,都不能彻底解决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下令诛杀丞相胡惟庸,并废除中书省,命六部直属皇帝,同时,将相权分给六部,朝廷的权力都集于皇帝一身,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明成祖时,设立内阁,以内阁大学士负责批答奏章、草拟圣旨。其实,内阁大学士只是相当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其权力要比原来的丞相小得多,但世人一般把内阁大学士比作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