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沈伶舟一进到客厅,没等看清,一只庞大的白色棉花团子飞奔而来,迎面扑到他身上。
撞得他一个踉跄,靠着墙壁才勉强稳住身形。
一只胖的像球一样的萨摩耶站起来,两只前爪搭在沈伶舟手上,冲着他伸出大舌头,尾巴摇得螺旋桨一般。
女孩呵斥一声“巴布,坐下”,小大狗便乖乖坐下,仰头望着沈伶舟,笑得可可爱爱,尾巴依然控制不住,在地板上来回划出半圆形。
“哈哈,巴布打小就特别热情,在它眼里没有坏人,也没有好狗,所以一会儿你带它出去时,尽量避开其他遛狗的人,不然会打架。还有一定要避开小朋友和推着婴儿车的父母,不然它会好奇上前闻,吓坏路人就不好了。”女孩叮嘱道。
沈伶舟点点头,满眼欢喜地看着这只热情的大宝宝。
“它拉了粑粑就铲起来装在小袋子里。还有就是,一定要盯着它,千万不能让它乱吃路边的东西。”
沈伶舟点头点头。
女孩和父母在门口目送他离开,挥挥手:
“一路顺风,一小时后见~”
沈伶舟牵着狗子和楚聿一起下了楼。
这是沈伶舟第一次遛狗,确切说也是他第一次见到活的萨摩耶,虽然这种宠物很常见,但他从前生活的环境,让他只能在网上云吸狗。
听说巴布有六十斤重,完全不是沈伶舟遛狗,是狗遛他,只能被激动的狗子拽着往前一路小跑。
楚聿从他手里接过狗绳,一把拉住正欲飞奔而去的巴布。
巴布也顺势坐下,对着二人摇尾巴。
“摸吧。”楚聿没头没尾说了这么一句。
沈伶舟不解,眼底一片疑惑。
“看你从进门开始眼睛就黏它身上了,它的主人不会介意的,摸吧。”
沈伶舟下意识朝着雇主住的楼层看了眼,半晌,他缓缓蹲下身,擡起手。
巴布主动挺起胸,把脑袋往沈伶舟手心送。
沈伶舟摸着狗头,软绵绵,毛茸茸,还暖乎乎的。
小狗被主人照顾得很好,没有体味,反而还香香的,像一朵香喷喷的奶油棉花糖。
沈伶舟摸着摸着,控制不住了,抱住狗子,脸埋进它毛发厚实的胸前,使劲蹭蹭,一通狂吸。
楚聿望着他对狗子喜欢的不得了,唇角勾了勾,擡手揉了揉鼻子。
沈伶舟觉得这是份不错的差事,又有钱赚又能锻炼身体,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和小狗一起玩。
虽然巴布刚出门时很激动,但后面也很乖,走两步就擡头看一眼沈伶舟,咧着嘴笑得乖巧可爱。
俩人牵着狗走到了闹市区,在过路人一声声“哇好可爱”的赞叹中,巴布挺胸擡头,骄傲.jpg,就这样逐渐迷失了自我。
彼时,灯火绚烂的主城大道上,一排车子降下速度停在红灯前。
为首的黑色车子中,后座的陆怀瑾擡手轻抚过唇角的淤青。
前座的司机从后视镜中看到,心中暗道:
看来那位终于是忍不住还了手,难怪陆总今天一整天都气压极低。
陆怀瑾放下手,视线透过车窗向路边看去。
倏然,身体一顿,森寒的双眸一点点睁大。
路边,熟悉的身影往前小跑,身后一条大白狗奋力直追,拉着狗的高个子男人同样眼熟。
不,是非常熟。
他紧紧盯着沈伶舟的脸,还是第一次见他露出这么灿烂的笑容。
司机也看到了,更加沈默了。
陆怀瑾缓缓翕了眼,良久,睁开眼再次朝两人一狗看过去。
十二月接近冰点的气温,与他此时似寒刃般的双眼恰如其分。
沈伶舟,真了不起。
*
遛了几天巴布,一人一狗已经完全打成一团,沈伶舟喜欢巴布,巴布第一次见沈伶舟也被他的气味深深吸引,甚至在沈伶舟上门领狗的时候,巴布哪怕正躺着被主人梳毛,也要一秒起身狂奔到沈伶舟身边疯狂贴贴。
雇主家的女孩佯装抱怨:
“不给你遛了,再让你遛几天巴布都要跟着你跑了。”
沈伶舟赶紧摇头摇头。
女孩笑出声:
“开玩笑的,干嘛这么紧张,巴布喜欢你也恰好证明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铲屎官,加油!”
沈伶舟又牵着巴布出门了。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