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昏侯,你的家人已经被锦衣卫严密的保护起来了,你就放心的为陛下尽忠吧!”
靳一川亲昵地搂住戴利的肩膀,脸上带着一丝笑意。接着他又问道,“重昏侯,你在扭腰克有没有什么人脉?!这里有认识你的人吗?”
戴利摇了摇头,语气有些无奈,“靳指挥使,我只是个英裔移民,平常就是靠着挖煤卖给这里的工厂赚钱。像我这样的小角色,这里的大富豪怎么会认识呢?如果不是阿巴拉契亚的煤矿开采速度赶不上消耗速度,恐怕我的煤都没人买...”
靳一川一听,心中顿时有了计较,他拍了拍戴利的肩膀,安慰道,“没事,这反而更好办了!”
重昏侯没有人脉不重要,现在最紧迫的事情是要将这里的情况用电报发送给陛下。
靳一川环顾四周,似乎是对这里的环境很不满意,“重昏侯,去寻找最贵的酒店,我们全部住进去!然后你就好好温习陛下交给你的东西,等待我的指示!”
阿斯特府邸是现在扭腰克或者说整个米国最豪华的酒店,它开在了曼哈顿下城百老汇区域的核心位置(今日纽约的市民中心所在地),酒店里的配置都是这个年代最好最豪华的。当然了,他的价格也很贵,而且普通人或者单身女人是不允许进去的。
这家酒店拥有自已的豪华餐厅,听说每一天的菜单都会更换,从不重样。
如今它的名声更是响彻整个米国,几个月前脑洞大开的林肯刚在这里的阳台表演了一波即兴演讲。他那副牛逼闪电的模样被扭腰克的报纸大肆报道,连带着这里都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重昏侯一行人来到这里的时候,门口的侍从先是一脸的鄙夷,在他看来这群人不过是一个白皮暴发户带着一堆黄皮奴隶罢了!
但是眼看着重昏侯就要迈进大门,侍从的脸色肉眼可见的慌乱起来。他如同一条看门老狗般的跳了起来,一边大呼小叫的呼喊保安,一边满脸不情愿的阻拦戴利。
“你们这群下等人!这里不欢迎你们!哦上帝,我保证你们一定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这不是你们乡下的工厂,也不是你们那充满牛粪味的老家!这里是阿斯特府邸!全米国最豪华的酒店,该死的!你们已经玷污了这里。”
在侍从的大声呼喊中,十多个保安已经从阿斯特府邸冲了出来,他们纷纷拿着左轮枪指着戴利一行人。
见此行情,化妆成戴利大管家的靳一川挺身而出!
“你们这群下等人,竟然对戴利侯爵不敬!我发誓,这一定是你们犯过的最严重的错误!该死的,你们竟然还拿着枪指着这位贵族!要知道,这种行为放在戴利侯爵的封地,你们全家都是要被处死的!”
一众保安听见眼前这个皮肤有着发黄的白皮绅士(靳一川稀宗仿妆,你!值得拥有!)说的话,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该死的,侯爵、贵族、封地这样的词语结合到一起,那就是贵客中的贵客!这要是招惹了,自已的工作也就完了!
“怎么回事儿?!”
今天阿斯特官邸的拥有者之子,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之孙,威廉.巴克豪斯.阿斯特(他爹也叫这个名字,所以下面简称小阿斯特)难得在这里享受自已的自由时光。
酒店门口的事情让他的心情十分不美丽,作为拥有庞大资产的阿斯特家族,他最不喜欢的就是乡下人的粗鲁和普通人对有钱人的不尊敬。
“阿斯特先生,这里有一伙儿冒充贵族的黄皮猴子!”
小阿斯特听完侍从的话,并没有马上让保安把戴利一行人赶走。他身为大富豪,自然也有一套辨认贵族的方法。
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戴利一行人的衣服之后,小阿斯特对他们的贵族身份有了一丝的认同。
戴利身上的服饰(轻奢英伦风双排扣西装,129包邮)虽然不是传统的欧洲风格,但是它精美的做工很明显不是用机器生产出来的,应该是手工缝制的!
而他的管家,那名皮肤发黄的绅士更是穿着清国风格的华贵刺绣丝绸(男士新郎礼服,198包邮)!其余的人也都穿着得体,很明显他们就算不是贵族,那也是大富豪!
“这位爵士,我是这里的老板威廉.巴克豪斯.阿斯特,您能否告诉我您的家族姓氏?”
小阿斯特从台阶上走了下来,他们家虽然还没有成为拥有封地的贵族(他们成为英国贵族还要等他的大侄子阿斯特三世),但是他对大多数欧洲贵族的姓氏还是有了解的。
靳一川并没有给戴利开口的机会,他做了一个优雅的东方礼节之后,用标准的伦敦腔开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