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高领白色上衣,米色长裙。一头乌黑长发及肩,身形消瘦,肩膀挂着个褐色的皮革袋。
她不像那些热情书迷,挤着前头,要亲近作家。她一直隔着远远的距离观望一切,黑眸深情地追寻着,那曾与她朝夕缠绵,热情欢爱过的男人。
他还是那么英俊,即使隔着人群远远观望,都能令她评然不已。他口条流畅,神清气爽,他看起来过得很好,甚至还完成新书。
他的世界,已经没有她。
这想法,令她黯然神伤。
感觉,恍如隔世,很奇怪,很不真实。
她真的曾睡在那个人臂弯间吗?曾躺在他身畔被呵护吗?早晨吃他亲手料理的法式吐司,晚上与他亲昵缠绵彻夜游戏。她的身体曾经无数次地,为他毫无保留地开敞,他们是那样亲昵地、露骨地拥抱,紧紧拥抱,抱不停地……
现在……他感觉遥远,是跟她没有关系的陌生人了。
不是他放弃她,是她的愚钝搞砸这份爱,他们几乎是幸福的,直到被她毁了。徐瀞远恍惚地、痴痴地,看着他。
他已经放下她,但她还会心悸,还在眷恋。凭藉被他爱过的余温,度过每一日夜。关心他的新闻,追读他的书。即使他们分手,不联络,她还是爱他,她有遗憾,但没有恨。心中满满的,是对他的感谢,如果不是他,她现在才真的在地狱里。
那件事发生后,她结束停车场工作,搬回家里,重拾室内设计,找回过去合作的工班,这几个月,顺利完成两个设计案,生活无虞。她一点、一点地找回自己的人生,不被仇恨绑架,开始正视未来。
她很想他,有时想到发狂,徘徊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又怕碰到他,不知要拿什么表情面对。更怕被他遇到,她看到的不是他的惊喜,而是他的厌恶。
徐瀞远知道,她让他太失望,被他讨厌也是应该的,回想起来,她给他的生活带来太多麻烦。
如今,当她回顾过去,连自己都不敢信,曾有过那样黑暗颓废的日子,那样孤僻忧郁的时光。但她不会忘记,今生永不忘,在她人生最差的时日里,唯一发生的好事,就是被那个人深深爱过。
他,目睹过最糟的自己。他,爱过最失意落魄的自己,那个连自己都唾弃的自己。多么荣幸,被他眷顾过。在那不可思议的岁月里,她备受恩宠,却连一句感谢都没有跟他说。
当时间过去,岁月流逝。当她终于振作,回到正常世界。在每一个没有他的日子里,他的好,却逐日地具体。
他给过她热情,他令她温暖,在她人生的冬天里,他是寒冽风中的白梅花,是她唯一凝视到的美,是她唯一嗅闻到的芬芳。而今他悬于高处,已不是她能随意攀折欣赏的。
只要这样远远地,看他过得很好,就好了。
徐瀞远红了眼眶,劝自己该满足。他安然无恙,没有被她拖累。她不敢奢求更多,遥远看着他,默默祝他安好。依依不舍她转身,走出书店,走进雨中。
程少华签完最后两本书。
编辑转交一袋物品,她说:“一个书迷送你的。”
程少华看着那只棉布提袋,它很沉,灰色布面,绣着一只白羊。他打开袋子,心狠抽了一下。
一旁编辑看见,笑道:“铅笔跟曼陀珠?好特别的礼物,大概希望你多多写书吧。”
程少华震惊着,袋子里一枝枝削尖的铅笔,各种厂牌,笔杆有各种颜色。他拿出其中一枝铅笔,检视削痕,是手工削的。
他知道是谁。
他霍地站起。“那个人呢?”
“走了吧,我问她要不要签书,她说不用……少华?!”编辑看他冲出书店,拦不住。
程少华跑出书店,环顾四周,街头,马路,细雨纷纷,地上落叶铺展,风萧瑟,行人寥寥。
“徐瀞远?!徐瀞远!”他大声喊。但这雾色街头,没有她的身影。
他以为自己是实的,稳的,妥当的。
但风吹过,当细雨凉过脸,湿了颈项。意识到她来过,他却没看见她。
他很紧张,他脆弱了。
他惊觉到自己是虚的,浮的,空着的……
第21章(2)
深夜里,猫儿们聚在程少华书桌上。
它们面对桌前主人,偎成一排,团着取暖。
程少华看着,叹息了。一只一只轮番搔它们下巴,有伴真好啊。它们这样真可恶,根本是在刺激没伴的主人。
离开徐瀞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