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的字写的都连起来了,但是他脸上笑容不减。
这样,也避免了带兵将军同手底下的士卒建立太深厚的联系,避免有人趁乱做大,拥兵自重。”
“太好了,简直是一举多得。”
朱标应了一声,便立即差人去喊人。
还不是后人根据现在的适应性做出的解释。
农户们累死累说只能温饱,别说买丝绸制成的衣服,就算给子孙后代买麻布衣服都得等过年。
“没,但是他成功的转移了我的关注点。”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如此一来,对于朝廷而言也算是减少了成本支出,对于商户而言也得到了便宜。
待到这些老卒子把这群新卒训练几个月甚至一年后,再根据新卒的特长表现,分配到不同的队伍当中去。
果然,王布犁一旦想要提建议,那就不是一次一条惜字如金的往外蹦。
他们内部徒子徒孙的争斗,也从来没有停止过。
“对对对。”
要不然后期也不会为了老朱家的统治,杀了那么多功臣,把自己下发的丹书铁券当成擦屁股纸一样,就当没有这回事。
压制武人也是皇帝一贯的手法。
既然朱标喜欢如此勤恳工作,那我悄悄给他增加点工作量,也说的过去吧?
毕竟看他的神色,还是挺满意这个建议的。
王布犁话让朱标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他们去吃香喝辣的使唤仆人,甚至在家里偷偷穿着丝绸制造的衣服。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原来他真不是有意回绝蓝玉的邀请,而是从内心深处都这样想的。
王布犁稍微斟酌了一下:
“天子光是下令照顾这些伤残士卒,只是让他们吃饱饭激励性不够,毕竟人吃饱了就会有更多的追求,这种欲望是无法避免的。”
而且其中的逻辑也充满着自洽,经得起推敲。
如今大明的商税三十税一,也不高,我相信今后百姓生活会越发富足,商业便会崛起。
有些老卒子一辈子都在军营当中,离开了也不知道做什么。
“屁,他最开始就是想要自己健康的活着,过上享福生活。”
“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