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车里,从反光镜里看到了你,你在路边打车,但没有车停,既然你不想让我看到你,就证明你变心了,既然你对我没兴趣,那我就试试看能不能喜欢上你。我拍了拍司机的肩膀,要他把车开回去,正好经过你的时候,我把车窗打开,伸出我的右手,至今印象深刻,你也伸出了你的右手,我们的手握在了一起。你大概不记得了吧,那晚我们一起坐在车上聊了很久,最后我把你送回了你暂时住的酒店,我们躺在床上拥抱着聊了很久。 我们此后便时常会在米花市相见,车接车送,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了你。 后来呢,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幸福且忙碌,每天都会收到一束你送的勿忘我或者雏菊,会接到你从栖梧市打来的电话,你会在电话的另一端唱我的歌给我听。 我第一次去看你的时候,在栖梧市下了飞机,你穿着一身并不合身的 Daniel Arsham 艺术 logo 的巨大 T 恤,趿拉着一双帆布鞋,远远地在出口处等着我,路人纷纷看向你,谁会想到这是一个明星呢。那时候你还在栖梧市最大的一家装修公司当设计师,你的梦想是有朝一日你一定会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你喜欢音乐,你说我们总会一起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 很快,栖梧市的人都认识叶华了,他口中的那位大明星,有一天,我和经纪人坐的保姆车在栖梧市的马路上慢悠悠地开着,突然车速减慢,坐前面的经纪人把车窗一摇,探出头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后面的别追了,这条路没有可以超车的地方,”经纪人说道,然后车子又开始匀速前进,没多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