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跟在我身后。
厨房。
长桌上放着给我留的东西,是很精致的炒菜和米饭,甜品就是贝母糖梨,放在一个很精致的白色炖盅当中。一看就知道,根本没有可以让勋世奉放进嘴巴里面的东西。我晚上吃了烧烤,根本不饿,可是这盅东西明显是专门给我这个据说是工作太累伤了嗓子或者还有肺叶的哑巴准备的,我用筷子划开了炖盅周围围着的一圈纸,清淡的甜味就飘了出来。我用勺子挖了一口,火候很好,炖的入味,不过我真的不能再吃了,再吃就要吐了。今天晚上,我吃了一堆鸡翅,还有羊肉串,当然,这些都不能构成我想要吐的reason,最重要的原因,是今晚和一个不合适做晚饭良伴的女人萧容对着,我深刻的感受到,我吃下去不是烤肉,而是一根一根被嚼碎的骨头碎渣。我的喉咙现在甚至还有些哩哩啦啦的疼痛错觉。
勋世奉坐在厨房长桌旁边的椅子上,他拿着一个杯子,里面是浓黑浓黑的咖啡。
我问他,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他喝了一口咖啡才说,“随便,我不挑食。”
我,今天晚上还加班吗?
他摇头。
我想了想,这几天都是拌面,想必他吃的够够的了,我们这里没有新鲜的面包,不然做一个简单的三明治最好,不过,……,这里还有一些裹烤鸭的博饼,用锅子稍微煎烤一下,卷切成丝的新鲜蔬菜还有熟肉最好。
“alice,今天在片场怎么样?”
我卷好了博饼,放在一个白色的平盘中,推到他手边,然后拿走他的咖啡,给他冲了一杯热可可。
听他这么问,我抓了抓头发,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片场很ok,就是晚上的饭局。
……
脚步声。
勋暮生拿着一个很著名的大师做的紫砂小手壶,走过来。
他说,“alice,刚才廖安给我发了信息,说你同意让萧容出任《野狗》的主角,让我有些意外。”
我点了点头,她合适,也许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145
“alice。”勋暮生看着他哥哥,而勋世奉只是安静的吃东西,他问我,“你还要在燕城呆多久?”
我,到这部戏拍摄结束,可能还要三个月左右。
“arthur,你也要在燕城住三个月吗?”
勋世奉从食物中抬头,却没有说话。
而,勋暮生似乎很无辜的在笑,他把手中的小茶壶放在嘴巴里面,吸了一口茶水,随后,则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今天的普洱冲的有些浓,味道很像糯米汤,不太好喝。哦对了,我要在燕城住三个月,和alice一样,一直等到《野狗》拍摄结束再回北京。”
……
回到卧室里面,勋世奉把外套扔到床上,他去洗澡。
我刚把手机放在梳妆台上,就看见徐樱桃给我发了短信过来,——“明天有饭局,一起来啊一起来!”
我回了一句,和谁?
大约10分钟之后,徐樱桃才回过来一个短信,——和我父亲的老部下,他是燕城地面的地头蛇,我们需要拜码头,你也来吧。
我想了一下,回了一个,好。
我把勋世奉的外套拿过来,用手帮他的衣服掸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灰尘。
燕城虽然晚上凉快,可是白天已经开始热上来了,能让勋世奉在这个天气还穿的如此严整,除了他那辆科技怪兽一样的车子里面吹着强劲的冷气,就是这个貌似淳朴,其实屋子里面配备着强悍的空气调温系统,让这里永远维持在21摄氏度的恒温,以让勋四少保持着一种钻石花般的永恒的名贵与美丽。
今天太累,我哈欠连天,然后不等他出来就去书房的浴室洗了澡。
换好睡衣。
回来的时候,看到勋世奉已经靠在床头的枕头上,手中拿着一本书,正在看。让我惊奇的是,他看的居然是中文版本的莫言的《蛙》……好像那本书本来就是我的。
我坐在床边擦头发。
忽然听见他翻动书页的声音,他看书极快,即使是不那么熟悉的中文,他翻书页的速度也是我看书的两倍。
我记得原先我还和勋暮生在英国三一读书的时候,他说过自己的哥哥双眼拥有拍照扫描的功能,可以在瞬间感知到大量的信息,并且都可以印刻在大脑当中。
我想了一下,扭头,看了看他。
勋世奉似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