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在一个盆里泡脚,公孙瑾不讨厌。
任由她枕在自己肩上,娇小的白皙脚丫在脚背上细细磨蹭。
指甲盖是很健康的粉色,非常漂亮。
偶尔侧目的时候会看见她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漂亮。
她的头发很香,是淡淡的薄荷香气。
挽着他胳膊的柔荑也很是温软。
公孙瑾心情惬意,他喜欢这种淡淡的安逸。
电视里放着宝可梦的一部剧场版,《骑拉帝纳与冰空的花束》。
庄晓梦很喜欢宝可梦,公孙瑾就陪她一起看。
“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
公孙瑾看了看时间,准备回房间。
“嗯。”
庄晓梦站在原地没有动。
“回房间吧,我给你整理好了。”
公孙瑾指了指另一边的房间。
“我……”
庄晓梦欲言又止。
“什么事?”
“给我讲故事呗。”
庄晓梦伸手拉着他的胳膊,目光有些躲闪。
“我累了,我想睡觉。”
公孙瑾打了个呵欠,慢悠悠地进了门,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准备将门关上。
庄晓梦眼疾手快,赶忙快步跑过去,将门抵住,一只脚踏进了房间,略显得意地看着他。
“你想干嘛?”
公孙瑾皱了皱眉。
“不干嘛,你先让我进去!”
庄晓梦笑吟吟地看着他。
“回自己房间去睡。”
公孙瑾略微有些不满。
他晚上还要码字更新《三国》,可不能被她搅和了。
但凡是个正常点的作者,在和漂亮女孩子睡觉和码字之前,都会选择前者。
公孙瑾不一样,他是个敬业的作者,要为可爱的读者们负责。
女人只会影响自己打字的速度。
“你先让我进去,我就回自己房间去睡。”
“你当我傻啊?”
公孙瑾翻了翻白眼。
虽然他很喜欢和庄晓梦相处,但睡一张床还是有些有些抵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自己把持不住,擦枪走火,岂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是对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啊!”
庄晓梦突然尖叫起来,一脸惊恐地看向公孙瑾的身后。
公孙瑾先是被吓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回头,立刻反应过来自己中招。
可还没等他扭过头,庄晓梦一溜烟就钻了进来,活像是一只灵巧的猫儿。
进门之后,她就一下子扑在了床上,开心地打了两个滚。
“这床好软啊!”
她开心地拍打着小腿,像是一只上了岸,活蹦乱跳的鱼。
公孙瑾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起来,别闹。”
他走上前,一把揪住她的衣服后领,像是捏住一只猫猫的后颈皮。
“唔~”
庄晓梦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是不肯动身。
“我去另一边房间睡。”
他话音未落,庄晓梦一下子就从床上弹起,三两下扑上来,挂在他的背上。
“别挂在我身上了,下来。”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我不!”
庄晓梦连连摇头,一双胳膊紧紧揽着他的脖颈,两条腿也缠在了公孙瑾腰上。
“真是拿你没办法。”
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在床边沿坐了下来。
“嘻嘻!”
庄晓梦蹬掉鞋子,钻进了被窝,就露出一双水灵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先睡吧,我熬会夜。”
公孙瑾在庄晓梦脚的那一边坐了下来,用被子盖住了腿。
“干嘛不睡到这边?”
庄晓梦柔声问道。
“因为我喜欢你的脚啊。”
公孙瑾面无表情,伸手挠了挠她的脚丫。
“咦~死足控!”
庄晓梦嬉笑着,故作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公孙瑾没有反驳,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庄晓梦见她不理睬自己,就去看公孙瑾的脚,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的脚底板挠了挠。
公孙瑾觉得有些痒,就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