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的上游传来巨响,是什么庞大的东西彻底粉碎的声音,还伴随着地动山摇的洪水声响。
此刻的玛丽还躺在河口的入口。起初,李维安森舌头的爆炸没有冲击到玛丽,却使她的身体在泥里滚了一圈,身上的衣服完全染脏。
倒也庆幸这些淤泥,让后来特洛伊的火焰没有伤害到玛丽。
水声越来越近,伴随着更大的鸟兽奔走声。
树木断裂,岩石冲垮的声音越来越大。
可是这一切好像都没有传进李维安森和约翰的耳朵里。
约翰依旧痴痴地看着地上的羔羊,李维安森也在注视着他。
即使是李维安森也不知道,也不能肯定——
失活消失了?
这个疑问起初在它的脑海里盘旋了几秒,紧接着是强烈的不可置信。
就算这完全控制的失活,也不可能只持续几分钟,就算是纯度如此高的失活,维持一年也是相当短了。
如果不是极其强烈的执念,超越人类的精神力······
不,李维安森否定了自己,超越人类远远不够。
必须是更强烈的情感,超越生死恐惧的情绪。怨念,恨意,或是什么它无法感知的人类情感。
只靠精神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
而现在,涛声滚滚,一股不知名的大水马上就要席卷这里,一个孩子和一只绵羊依旧在对视。
此时此刻,一种坚信占据了李维安森。
李维安森感知到一种东西,类似于机会,机遇,不可再来的时机······
——约翰必须立即抹杀。
在李维安森决定复活约翰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失活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失效,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脱离视线,蔑视普尔曼这个人类的愚蠢。
事实确实如此,不论是普尔曼还是特洛伊,思维上都会有人类的盲区。他们到死都没有想到,李维安森会在生死关头复活自己惧怕的敌人。
此刻的他们一定在羞耻中昏死过去,并咒骂自己的愚蠢。
只要约翰还在失活状态,等一切结束。是杀死约翰还是放了约翰,都随李维安森的高兴。
甚至李维安森的心里,对于约翰产生了一丝珍惜。
不是刻意,但李维安森还是会不自觉给自己的“作品”打分。如果6181聒噪的特洛伊可以算是五十,那么7009不灭的不列颠就能是一千分,甚至更高。
约翰这个造物,在李维安森心中亦是闪闪发光。它感觉约翰明显已经超脱于人类,也意味着自己亦达到了新的高度。
可是此时此刻,虽然李维安森也不确定,但是失活确实是松动了。
因为所有的失活之中都暗藏着一条铁则——不准注视李维安森。
这一刻,李维安森觉得,抹杀约翰不再是一个随自己高兴的事情。
冥冥之中,李维安森感知到——这个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
如果不杀死约翰迟,早有一天约翰会抵达休斯加克。那七十二个混蛋怎么样不关他的事,李维安森甚至有些期待,等到了那一天,约翰将成为任何一区的恶魔辗转难眠的头疼病。
但是······主人呢?
有没有可能,约翰也会和特洛伊一样继续成长,成长到,有朝一日抵达休斯加克的中心,成为杀死休斯加克君主的一把弑君之刃。
趁着失活还没有完全失效。
约翰的眼睛没有丝毫光芒,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呆呆地站着,注视着李维安森。
再有不到二十秒的时间,大水就要来临。
羊嘴角裂开,露出一排接着一排的阴森牙齿,闪闪发亮,如同针山。
现在是最好时机。
“李维安森!我在叫你!李维安森!不要装做听不见。”
因为思绪太多,也可能是洪水的声音太过凶猛。
李维安森一直忽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休斯加克——恶魔的餐桌酒吧。木吧台一声巨响,女人的烟杆一把拍在上面。
酒吧的空气顿时产生了一股让人喘不过气的重量。
女人怒吼一声,对着所有酒客。
“滚出去!”
一众西装男人放下酒杯,宛如僵尸一般从座位站起,一步一顿地离开了酒吧。
没有几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