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我也不甚在意就是了,因为我也不是那种热心肠的人。
比起叽叽喳喳的人际社交,我更愿意对着天空发呆。
看着天空白云悠悠,幻想着未来的他此刻有没有想我。
微笑。
……
我们还唠了许多。
他说他一直想我去玩英雄联盟,我说那游戏太难了,我懒得动脑。
他说那去玩云顶,我说手机内存不够。
他说是电脑游戏,我说懒得开机。
他说如果别人这般说的话他一定不信,但是我的话他就信了。
因为他相信我是真的懒。
捂脸。
……
我说我现在挺幸福的,躺着看小说,吃饭有人煮,衣服有人洗。
如果去上了大学,几个妹子住在一个寝室,肯定会有矛盾的。
他说是的,之前王子就说她们寝室闹矛盾了。
王子是我们相识那会一起认识的游戏好友,刚认识那会她还是个上五年级的小萝卜头。
现在一晃,都上大学交男朋友了。
有关这些都是小董同我分享的,因为我早就不和王子有联络了,尽管她还躺在我的聊天列表里。
……
对了,小董还吐槽了一件事。
就是我写的小说,他说他实在是看不下去。虽然对这个评价有那么一丢丢的失落,但我也知道自己的实力以及他喜欢的小说口味绝对不是我写的。
他说我写的一点爽感都没有,我辩驳道我又不是写爽文的。
我写的文字大多浅薄,情节没有那么多的跌宕起伏。
应该是偷懒了,懒得去设计,只是想静静地表述完我曾经想写的中心内容。
至于爽,在脑补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爽过了。
而今成神的念头我已然放下,我接受了自己是一个普通人,甚至还有点懒的普通人的设定。
所以写小说当成爱好足矣,写给我自己看,留着带进墓里。
一千万字,这是我对自己的期望。
不需要太赶,细水长流就好。以前我是打算30岁之前写完的,只是后来结合自己喜欢偷懒的实际情况,就对自己放松了要求。
一年字数20w以上就行,无论是自白也好,其他小说故事也行。
我之于我,是独一无二的。
此刻的我,像是与世界和解了。
……
我知道,未来我依旧会遇见令我困惑烦恼的问题,但我希望困惑过后依旧能够静心品尝岁月的美好。
……
小董和我结束语音后,他给我发了几句话。
以下照抄原文:
网络有问题啊
本来想聊个尽兴的
那就明天或者有机会在聊个尽兴
其实我很迷茫的
但是我还是挺想了解你的过去和现在,以及最重要的未来
还有10年后记得给我告诉你名字和照片啊
无所谓别忘记我了要记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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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文字,尤其是最后一句,总觉得是遇上了小说里的情景。
无所谓,这是我qq最初的昵称。
那会我让我哥帮我申请个qq号,他问我叫什么名,我说无所谓。
结果没成想,我哥还真给我取了个无所谓。不过后来我觉得太随便了,所以就改成了无所畏,一直沿用至今。
小董呢?
还记得我。
记得当初他询问我名字,我始终不曾告诉他。我对他的措词是,名字不重要。
后来他问的多了,我实在是拗不过他。索性就告诉他,等我们认识十年的那天,我就告诉你。
其实……我根本没想过我们能保持联络这么久。
他算是我人生中的小幸运。
尽管有很大的瑕疵,比如我俩有些观点是不同的……又比如他不能与我谈论天文哲学,也不能与我聊风花雪月。
他有的只是一颗热忱的心,与对日常生活琐碎的唠叨。
但正是因为他的锲而不舍,不介意我冷漠的外表,以及时不时为了小说而抛弃他的灵魂,故此我俩友谊才能维系如此之久。
有关最后他那句话,我想我会一直记得他的。哪怕生命的末尾,我不记得曾经的是是非非,但是自白它记得,它会代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