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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刑(三)

穿出来一阵童声,既好像是两个孩子在对话,又好像是一群孩子七嘴八舌的在聊天。

“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

“晓知彭越,死样不得。”

“刑人于市,兴众弃之。”

“生吞活剥,岂不快哉!”

“商纣讨喜,美人喜格。”

“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

“抽筋扒皮,削皮去骨。”

“甲缝,指针。”

“裸露如新芽。”

“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

“单枪匹马,横刀直入。”

“龙逢斩,比干剖。”

“啄目抽肠。”

“后羿射日。”

“河伯娶亲。”

“若其有罪,绞缢以戮。”

“墨。”

“巧舌如簧。”

“蛇蝎心肠。”

“水沸煮食,水温温食。”

“拆分,卸解。”

“绣花鞋。”

木景箜:“这都是什么东西?这群孩子在说什么?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啊?!”

商灵:“这听上去怎么好像是……刑?”

轩竹乙:“刑?是……不会是要我们这样死吧?”

欧阳若琳:“这都是什么刑法?!”

羽慈赫:“第一种是凌迟。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也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第二种是车裂。所谓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头牛或五匹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刚才提到了彭越,这彭越是汉初开国功臣,刘邦采纳吕后意见,以谋反罪把他车裂处死,并灭其宗族。所以,第二种应该是车裂之刑。”

商灵:“第三种就是普通的斩首。这第四种嘛……”

羽慈赫:“第四中是剥皮。是从生吞活剥这里推断的。这种刑罚不在官方规定的死刑处死方式之列。但在历史上确实被多次使用过,并见诸史籍记载。这个,比较血腥和残忍,就不用我解释了吧?”

欧阳若琳连忙道:“不用不用,听着就害怕,我已经想象到了。”

羽慈赫:“第五种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炮烙之刑。就是用铜制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铜格子烧得通红,让有罪的囚犯赤着双脚在上面行走,囚犯痛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就从格子上掉下来,落入火中被烧死。第六种……”

商灵:“哎哎哎!羽慈赫!第六种就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

木景箜:“什么呀?”

轩竹乙:“腐刑。”

木景箜:“……哦……哦。”

羽慈赫:“第七种应该是刖刑,就是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第八种好像是插针,就是用针插手指甲缝,通常是用于女犯人的。第九种是……是活埋,大概是只把头留出在地面上吧。第十种就不用我说了吧。”

木芷熙:“鸩毒,饮鸩止渴。”

羽慈赫:“第十一种是木桩刑,用一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其他地方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欧阳若琳:“怎么都是这么残忍的?相比较下来,那鸩毒竟然是最痛快的?!”

木芷熙:“兴许……是这样吧。”

羽慈赫:“第十二种是剖腹。这一刑法同样是商纣王最先提出来的。当时著名朝臣王子比干见纣王无道,觉得作为臣子应该尽到辅佐君主的责任,就直言进谏,这下子可触怒了纣王,他对比干说:“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个孔窍,你的心是不是这样?”于是,就命令武士们擒住比干,剖开肚子,取出心脏察看是否有窍。商纣王还将孕妇活活剖开肚子,取出胎儿,观看是男是女。”

轩竹乙:“如此昏庸无道之主,真是死有余辜!”

羽慈赫:“第十三种大概是抽肠。据说,鹰、雕、鹫等猛禽在啄食兽类时,最先下口的地方是眼睛。它们用尖利的喙把兽的眼睛啄瞎,兽失去视力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反抗。然后,猛禽就会啄肠,再后来就是食肉了。第十四种是射杀。将人比作奔跑的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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