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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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碎了,这七月格外萧凉,冷意扑面而来,我几乎记不清了,又偏偏记得那么清楚。
前面是花巷,阵阵的脂粉香跟着清风吹来,扰了一方宁静,庸俗的味道让我皱了眉。如果不是家破了,我是不会来这地方一步的,这地方太恶心,我一个大家闺秀,怎么可能来呢?只可惜,我现在只是个卖花的姑娘,随着挤挤攘攘的人流艰难的流动着,有事甚至被行人撞到了,也只能默默的爬起来。这儿的人都不是好人,好人是不会来这儿的,吃了亏,便只能暗暗地咽进肚子里,没有人会同情别人,那太奢侈。
“爷,买朵花吧。”我低声下气的说道,将袖中擦得干净的花朵小心的逃出来,这可是我的命根子,生火吃饭就靠这小家伙了。
“去去,别碍了爷的眼。”那男人抱着一个漂亮的女子,满口臭气的骂道,显然是铁公鸡。我赔笑着“是是”一边退下一边暗暗鄙视自己竟然找了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瞎子的眼光都比我好,瞎蒙也许都能蒙对的。走了几步,我实在不喜被骂,扮了个鬼脸给那人:“铁公鸡,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说完,桃之夭夭。等那人回过神来时,早已不见了我的踪影,气得直跺脚。
卖花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坦,但我却偏偏喜欢。虽说住在破庙里,我确认识了几个直爽的小乞丐。他们和我一样大,都十二三岁左右,身上的臭味虽说令人不舒服,但我喜欢他们的直爽,不扭捏,不做作,个个都是小汉子。一想到他们,我就喜笑颜开,摸了摸身上的几个铜板,便买了几个香喷喷的馒头回去要给他们吃。
天色渐黑,黄昏的太阳是最美的,半眯着眼的姿态令人陶醉。光影渐渐的变化,这座小城好像成了一幅水墨画,我想,一定是那最潇洒的泼墨画成的,否则不可能这么豪放,却又充满柔情。
临近了,一座小小的寺庙在青山中若隐若现,我放快了脚步,笑着走了进去,第一眼便看见了我在地上直喊累的小狗。他那副样子实在不敢恭维:破旧的衬衫,黝黑的脸庞被汗堆得看不出样子来了,模糊一片,只有那一双忽闪忽闪的眸子还好,浑身的臭味,像是刚从茅厕里爬出来的一样,臭烘烘的,隔着几里也能闻到。
“小狗,其他人呢?”我看了看,只看到他一个人,忍不住问道。
“其他人……哇,好香的包子味儿!”小狗大叫道,一脸嘻哈,“未央是不是买了什么好吃的?快拿出来让我尝尝!”
我笑了笑,取出包子来给他,忍不住调侃:“你这狗鼻子,到还蛮灵的,怪不得叫做小狗!”
小狗边吃边嘿嘿的笑,忽的一拍脑门,道:“其他人都去参加什么九天的招生了,听说那九天可不得了,他们让我等你回来后告诉你,未央你可快去,我这还不算晚吧?”
我惊异于他能一口气说这么多的话,却又被那‘九天’两字给彻彻底底的惊住了,一把拽过他的衣领,我大喊道:“小狗,在哪儿?快,快告诉我!”
小狗似乎被勒得喘不过气来,指了指手道:“城南方向,十里巷里。”
说完,我便猛地放下他,气喘吁吁地赶了出去。
小狗因为屁股和大地有了个亲密的接触,只听见“哎呦”一声,我不禁勾了唇角,火速朝外奔去。
十里巷离这儿不远,我又赶得及,丝毫没有休息,赶到时,太阳还未彻底落山,应该是不会错过的。想到这儿,我就心中雀跃,喜滋滋的往里奔去。
九天是哪儿啊?当我还是大家闺秀的时候变熟了耳了,整日听父亲念叨着。
九天是修仙的地方,听说那里强者如云,凡是毕业出来的,连翊罗皇室也要估计几分情面的。
那可不是大派头,而是大大的派头!
听说九天收人的地方很奇特,都是随意的选取地方,让运气好的人知道,想不到这次是遭了狗屎运了。
我笑眯了眼,将门一推便走了进去,“吱呀”一声,这门估计有将近百年的寿命了,发出的声音像是死亡之人的呻吟声,令人心惊。只见门内阴森森的,一盏红烛燃的只有末端了,平添了几分诡异。灯下的人,面容惨白,怕是这烛下鬼吧。
旁人是要害怕的,可我却不怕。我性子顽劣,早在四五岁时就开始学鬼吓人,如今过了几年也颇成火候,这点小伎俩还是吓不到我的。
“请问,九天之人在吗?”我明知故问,微笑着说道。母亲说,体现一个人素质的,必定在于他的微笑。看一个人,首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