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密道尽头的机关,霎时便有大片阳的光照she进来,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在鬼市住久了,每次出行也会选在晚上,竟是许久未见太阳,一时适应不了了。
但高俊管不了这些,他掩上出口,抬起湿漉漉的袖子遮在脸上,拔足便跑。他不是第一次与人结仇,更不是第一次惹上麻烦,求生的本能告诉他,身后的敌人是极其qiáng悍且凶狠,带着毫不掩饰的杀气而来的。除了逃跑,毫无他法。
他浑浑噩噩地又跑了不知多久,直至双腿都像灌铅一般沉重,再也抬不起来,终于体力不支瘫倒在地。高俊躺在地上兀自喘息一会儿,咬牙艰难地爬起来审视周围,勉qiáng认出这里是距洛阳城不到半日距离的一片野树林。
身后追杀的人似乎是摆脱了,但危险尚未解除,他心里明白只要自己仍在洛阳城附近,项上人头便有随时搬家的可能。 只是若现在便向城外逃跑……
高俊有情有义,他决定在逃跑之前先去找自己的红颜知己,天香楼花魁金钗。
尉迟真金难得回神都,排队等着同他叙旧的旧下属许许多多。裴东来不善应酬,到了下午便先行离开,自己去街上闲逛。 他因为天生疾病,自懂事起便承受了来自各方的异样眼神,即便早已练就一副不为所动的心肠,对于陌生地方却仍带了骨子里生出的抗拒。 神都却是一个无需他心生抗拒的地方。
神都的大街上有各种异shòu,也有各种奇人。
裴东来见到了长鼻大耳的巨shòu、背上有驼峰的马,还有传说自天竺国而来,见到鲜亮美人会忽然绽开长长尾翎毛,激起艳光一片的奇怪禽鸟。
裴东来最喜欢这种鸟儿,他想,师父也是漂亮又不服输的性格,若是可以抓一只带回家去养起来,便可以每天见到师父同这鸟儿斗气,彼此争艳,绝对是好玩的狠。他从小便为自己白过常人的肤色感到烦恼,但神都的街市上,既有肤色黑的、也有肤色白的。还有一种拂菻人面部轮廓凹深,金发雪肌而双眼湛蓝,就像把自己和师父的样貌结合了起来。裴东来本就是个潇洒美貌的翩翩少年,只是天生顽疾而经常受到另眼相看。但神都就像一个可以无限容纳各方奇异的聚宝盆,十分温柔地接纳了他。 裴东来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这里。他想象年轻的师父身骑高头骏马穿行于大街小巷,身形挺拔、气宇轩昂,被深色的三品制服映衬得俊美无比,一切辉煌和壮丽前景都近在眼前,像梦一样美好。
有使节的队伍自街市尽头过来,前面开道的官员打着马驱赶人群,裴东来随着人流一起避让,猛一步退急了,忽然听到身后年轻女子的一声呻吟:“哎哟。” 他立即回头,便见一个huáng衣姑娘怒目圆瞪自己:“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小心,踩了我家姑娘的脚!” 裴东来低头,果然见另一位女子脚上的纱鞋脏了一块,正是方才被自己无意间踩中,赶忙抱拳对她们赔礼道歉。
被踩中的女子皱眉抬起头,忽然说道:“原来是你。”
裴东来这才认出,眼前这个女子正是中午吃饭前,在阳台上对自己和师父挥舞水袖的那位姑娘。 他本来就不善应付女人,又才被教育一番漂亮女人的可怕,现下还与旧人狭路相逢,几番巧合叠加,一时间完全无法应付,窘迫地立在原地。
女子久经风月,最会识人,一眼就看穿了裴东来此刻的所有心思,只觉得这个可爱少年青涩的十分有趣,有心作弄他。便继续做戏道:“哎,你这一脚可把我踩伤了。” 裴东来见女子一副痛苦模样,不曾怀疑她话里真伪,只是暗想自己大概是武功练的太过,不经意间便可伤人于无形。
“我带你去医馆吧。”他主动问道。 女子浅笑一下,接道:“这倒也不用,我这脚伤不必吃药,喝酒便好,你踩了我,就请我喝酒吧。” 她玉葱般的细长手指忽地在裴东来腰间的钱袋上勾了一下,那鼓囊囊的钱袋是分别时尉迟真金挂上去的,裴东来下意识伸手去护,竟与女子手指相碰,一下便红了耳根。 他羞涩点头,只三言两语,便被女子骗走了。
天香楼白天不做生意,金钗无聊才带婢女外出闲逛,竟然捡回一个不缺银钱又不通人事的有趣少年,也是个惊喜。
她也并非坏人,只是想找人解闷,随便叫人上了些酒水小菜,将房门一关,同裴东来聊起天来。
金钗问了许多个问题,从姓甚名谁到兴趣爱好,但谁想那少年性子同长相一样冷,不管自己多么热情,话都少的很。她身为花魁,自认对男人很有一手,从未吃过这样的亏,聊了一会儿就面色发沉,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