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朔风你别拦着,任她们辩去,等她们吵累了就会停下了。”
“为何?”朔风明明白白就是不懂,胡歌觉得他隔着朔风脸上那张面具都能看到大写的不解。
“朔风人是感情动物,他们对于自己珍视的人、物、事极为在意,为了维护自己深爱的东西,哪怕是生死道消,都不能改变他分毫。”
“这不理智。”朔风皱着眉,很认真地说。
“这本来就是理智之外的东西,这也是为人最可贵之处。”胡歌笑道,说不出地洒脱,“来吧,总是做过一场的,尽力而为吧,若是你胜了记得狠狠将霓漫天教训一场,为小骨出口气。”
朔风成了那人的徒弟倒也不算什么坏事,胡歌心想,反正无论他拜师成与不成,这绝情殿他是还要赖下去,他那人说的可是算数的。
胡歌与朔风上场做过一场,果然还是朔风略胜一筹,胡歌心中结果已定倒是没有多少意外,只是晚上在门外看见同样胜了孟玄朗的霓漫天倒是有几份意外。
走时被霓漫天狠狠瞪了一眼的胡歌一脸无辜地问朔风:“她来做什么?”
“希望我明天能输给她,她愿意在仙剑大会结束之后自封法力,任我们出气。”
“她竟然这么说,当真是有勇气,有勇气得很。”
“你为何生气?”朔风察觉到胡歌语言中的怒意与嘲讽。
“真是心中有佛者见人均为佛,她当真认为我们是这般气量狭小之辈,朔风你明天也不用留手,给我狠狠地揍她。”胡歌咬牙道,他本来不想和一个小女孩计较什么,与她设下赌局,也不过就想教训她一下,让她不要这般目中无人,哪里知道霓漫天竟然陷入了执念,这般作法也用的出,他远远瞧来,这人竟然还因此跪下,真是够了,蓬莱难道就只教出这样的女儿吗?
“明日你也要小心,她既然为了这比赛昏了头,你今日拒绝了她,明日上场,她若是抵不过必然会用上其他手段。”
“怎至如此?”
“还记得今日我对你说的吗?为了自己所在乎的东西,理智这种东西就是渣渣,你就算此时不懂,也要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感冒加亲戚,我尽力了,明天再说吧
☆、收徒
第二日的决赛,果然不出胡歌所料,霓漫天为了取胜,已经无所不用其极,蓬莱的尊严不容侵犯。
朔风的法力本来就高于她,剑招术法更是胜了霓漫天不止一筹,他天生灵物,在长留山这等仙山恢复起来更是如鱼得水,纵使霓漫天被霓千丈qiáng注了法力,也是没有半分优势,十几招拆下来,霓漫天完全是被压着打。
“朔风,今日我一定会赢!”霓漫天催动灵力大笑道。她手中那把奇古长剑与她体力的灵力相互呼应,一圈一圈浑厚的灵力以霓漫天为中心不断向四周扩散。
朔风本来就要一剑取胜,却硬生生被这股灵力bī退,竟不能近身半步。
胡歌虽然不认得这剑,但在霓漫天一出手,他便知道,这剑必然不凡,他没有见过太多仙剑,却也听过现代的小说中很多凶剑的设定,比如什么不饮人血不会鞘啊,比如什么身带诅咒,必定杀了铸剑者至亲之人啊,再比如什么中剑者会被剑吸gān血肉化为飞灰啊。
这把剑凶煞之气这么重,霓漫天是真的下了杀心。
胡歌不由带上几分担心,看向与霓漫天有八九分相似的那张脸,双手紧了又松,霓漫天一个小丫头不要脸也就罢了,你蓬莱如此大派,竟然也如此不要脸。
不过几个来回间,原本占尽上风的朔风被霓漫天一剑击中,脸上的面具都被劈开一半,露出半张平凡的脸。
“朔风,原来你就这么弱,我今日就要赢了你,成为这仙剑大会的魁首,将你和那个胡歌狠狠踩在脚下!”
朔风抿着嘴,一言不发,艰难地抵御着霓漫天越发凌厉的攻势。
霓漫天看着那半张脸毫无一丝波澜,心中一阵无名大火,明明这人已经被她踩于脚下,为什么这么平静?
青色的剑光映照着她的那张脸,越发猖狂狰狞,就像是被剑中的凶灵附了身。
朔风一个避闪不及,左肩硬生生被刺中一剑,手也结结实实抓住碧落剑,在霓漫天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反手就给了霓漫天一剑,霓漫天全身真气因此一滞,被剑中凶灵反噬,体内血气翻涌,一口血就喷了出来,身中朔风一掌便直直落于水中,生死不知。
天理昭昭,报应不慡,倒是应了这份天理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