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家暴碎尸案
周五上午,蒲允红、陶可心、钱迪以及邓小甲四人,都被李庭长叫到办公室。
李庭长神色凝重:“这次这个案子到你们组,必须要慎重。最高院不同意核准死刑,被告人被害人双方家属之间矛盾尖锐,而且法学界和媒体很关注,舆论压力很大。你们在办理过程中,一定得处处留意,注意办案效果。”
李庭长说的是一起刚分到她们办案组的碎尸案,承办人是组长蒲大大。
被告人常玉玲与被害人蒋发是夫妻,在一次家庭纠纷中,常玉玲用木棒打击蒋发头部,导致蒋发头部遭受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死亡。
如果案情就这样,也就不难办了。
难就难在常玉玲见蒋发死亡后,用菜刀对被害人进行分尸,并将被害人头部放进高压锅内烹煮。此后,又将蒋发的内脏、头、脚、手、躯干等部分带到附近公厕等地抛尸。
被告人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杀人,如果被害人确实有家暴的行为,由于被害人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且因为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通常会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近几年好几起类似案件的量刑幅度都在判三缓五左右。
所谓判三缓五,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过了这五年考察期,三年徒刑就不会执行了,可以说不是实刑。
而常玉玲却选择了极端的方式,分尸碎尸。这种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的,像分尸这种,一般是要核准死刑的。
另外,该案还有个难点,被告人常玉玲并非逆来顺受型,因为家庭纠纷,她经常和蒋发对打,只是女的毕竟力气吃亏占不到上风,经常被打伤。
本身家暴案件证据固定就是一个难点,加上此案的特殊情况,要认定为确实存在家暴很难。并且,最后这次纠纷中,蒋发并没有动手,甚至有些半开玩笑的性质,不知怎么激起了常玉玲心里的怨气,最后引来杀身之祸。
从验伤结果也可以看出,常玉玲身上没有新鲜的伤痕,在杀蒋发之前,她并没有被殴打。
夫妻双方经常互殴,打架打得天昏地暗,而男的没动手女的就把他敲死然后分尸,要认定为因家暴愤起杀人,着实有些牵强,因此一审法院判处了被告人死刑。被告人上诉,省法院维持原判,报最高院核准死刑。
死刑结果一出,引起轩然大波。在随后的两年中,数百名法律人士及专家联名发表公开信,认为这是一起因长期遭受家暴引发的血案,常玉玲罪不至死。
近期,最高院死刑复核结果下来,以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证据尚不够确实、充分为由,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阜南高院重新审判。
另行组成的合议庭,正好是邓小甲她们这组。
从李庭长办公室里出来,钱迪脸都绿了。
“有没有搞错!”回办公室后,她哀叹一声,倒在沙发里:“我是孕妇也,居然会让我办碎尸案件。”
“知足吧你!”邓小甲回答:“你又不是承办人,蒲大大才要崩溃呢,白天看碎尸案,晚上辅导孩子奥数和英语,都是要吐血三升的活,人家也没抱怨。”
“不是承办人也得阅卷啊,这种人命关天的事,哪能马虎!想到被告人拿高压锅煮脑袋的细节,我就有点不能直视各种厨具的感觉。”钱迪反驳。
邓小甲呵呵一笑:“你就为你不想下厨房煮饭找借口吧!拿高压锅烹煮被害人头部企图把骨头压软了好处理,这样的桥段在碎尸案里可不少见哦,然而残酷的真相告诉我们并煮不烂的。”
说完,她打开笔记本电脑,连通外网wifi查这个案件在外网上流传的一些资料。
她们平时的办公电脑只能连接法院内网,内外网电脑严格分开,采用物理方法隔离开审判网络和互联网。内网办案系统里,部分涉及到国家安全、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的内容,如果被黑客黑掉发到网上,影响将会很恶劣。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刑附民的案件,在民事部分还没有谈下来的情况下,法官的阅卷笔录或者起草的审理报告等材料被公开了,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双方的底牌都摊开,协调民事赔偿将会很难,很有可能达不成协议,反而不利于案件的处理。
一个小时后,邓小甲关掉电脑,若有所思。
根据网上的资料,当前这个案件已经发酵,不仅引起媒体关注,还有很多专家学者以及律师参与到其中。
大多数人的观点都是常玉玲罪不至死。而少数人认为,